关于申报 2019 年度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分院、相关部门:
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以下简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6月1日—6月30日
二、申报说明
1.创业实践项目申报面向全院师生。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团队为单位,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分院申报,每个项目组总人数原则上为3-5人。
2.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必须政治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对实践项目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基础,能够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的研究。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
3.项目申请成功后,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项目名称均不可以改动,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4.项目结题时,指导教师及项目负责人需分别答辩。
三、选题范围
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发挥职业院校学科优势。创业项目应与地方经济、专业特色等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等。
以下情况原则上一般不予立项:
1.项目申报书填写不规范。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
3.选题过大、偏难,可操作性不强。
四、填报要求
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格式要求如下:
1.封面:填写内容用仿宋四号字填写,内容需居中在横线中间;
2.项目基本信息“研究类别”填写时,将所选类别前“□”替换成“■”;其他选项内容填写用宋体五号字;段落填写首字空2格。
3.“导师推荐意见”一栏要写出导师的个人意见,不能只填 “同意”。“签名”部分一律手写,不准打印。
五、申报条件
1.拟创办公司或2016年—2019年已创办公司并入驻创客空间;
2.公司须由在校生经营,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是在校生(未毕业),且股东包含在校生;
3.项目指导教师每年最多指导一项在创项目;
4.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六、申报程序
1.申请部门填写附件《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组织申请者按要求填写。
2.各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经费等事宜,进行认真筛选、审查、汇总。
3.申报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分院申报汇总表等,(一式 5 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
4.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本部门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就业处创客空间(图书馆1楼)。
联系人:姜福佳,联系电话:15590561555,QQ:82180076
陶静萍,联系电话:18843159324,QQ:871372465
邱 巍,联系电话:15764350777,QQ:18554054
附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汇总表》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