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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支持创新创业相关政策100条
发布时间:2020-02-02 10:47

吉林省支持创新创业相关政策1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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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02

条)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依据相关绩效评估结果,择优给予一定额度的后补助支持; 2 ,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内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使用入网仪器设备,并将发生的费用纳入省科技发展计划 3 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

对新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

8 9 10.

1 技术股+现金股

15. 16.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将职务发明成果在本省转化所获净收益(或成果形成股权、股权收益),以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团队)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奖励比例上不封顶。 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创立的省内企业,给予其注册资本实缴现金额的1%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 三、支持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双创”专利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双创

21.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贷款补助。每家企业享受补助资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专利评估服务费按照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可获得的评估费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贷款企业最多可获得三年的保险费补助(补助额度分别为80%、60%和4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最多2年、每家企业最高补助60万元) 22.依托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整合分散的审判资源,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 四、培育科技型企业(

企业培育库的拟上市企业,给予上市前期补助。对拟赴境外上市的省内企业,参照境内上市标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小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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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奖励。 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并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房租价格 34.

37 五、支持人才创新 1 38.大力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将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纳入

40.对院士在长春市投资创业,引进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能够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者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启动资金或者股权投资支持。

43. 类引进人才子女在当地任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根据 44.允许在长春新区创业的外籍留学生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注册企业的外籍人才,可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达到工资、缴税、工作年限等规定标准的外籍人员,即可申请永久居留,并逐步在全省探索推开。外籍人才同等享受我省人才扶持政策。

.开展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试点。允许试点单位从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稳定支持的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 48 49 六、支持“双创”平台建设(

双创

对经认定且成绩突出的大学科技园,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孵化成效显著的省级及以上孵化器,给予后补助支持。

55. 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7 5 5 平方米的

对于正式投入运营并有产业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产业园区,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奖励意见,对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16 6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 3 再贴现额度5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民营小微企业,每年累计办理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不少于80亿元。 4 6

.开展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建 6 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8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每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中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1 7

77.支持返乡下乡本乡人员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办企业。

80.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正常经营行为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

84.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88.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9月1日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 规定,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 “双创” 94.

96.

条) 持电子营业执照到更多部门办理业务, 一照一码走天下

3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区,在确保登记质量前提下,可以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失信企业协同监管,落实52个部门对失信企业跨部门联合惩戒备忘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 .利用云服务、微信、微博、手机应用软件等平台,建立定期发布创新创业政策信息的制度,做好政策宣讲和落实工作。支持各地积极举办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等,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应用。建立创新创业专家智库,加强创新创业政策解读和经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